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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具备优先过闸资格的柴油—液化天然气(LNG)双燃料混合动力船舶,应符合液化天然气每百公里消耗量不少于200公斤的要求。所属企业须每月5日前(遇节假日顺延)提供上月加注液化天然气燃料和航行里程的有效证明材料,报送企业所在设区市港航部门审核达到要求的,方可享受优先过闸。所有证明及审核材料应在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官网、市级交通运输局官网、船闸运行单位的网站(西江水运物流网//www.xjsy56.com/)和广西西江船闸调度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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