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重点网站
-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
- 自治区政府网站
- 直属单位网站
- 区内交通子站
答:享有优先过闸的船舶必须遵守船闸管理规定,服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、船闸运行单位的统一指挥和调度,对不服从调度指挥、堵塞航道及弄虚作假谎报瞒报船舶信息等危害航道、船闸通航安全、扰乱通航秩序的行为,经交通、海事、公安任一部门依法查处后,取消该船舶1年优先过闸资格,且半年内暂停所属企业的所有船舶优先过闸资格,如为合作运营体经营集装箱班轮,其合作船公司的所有船舶同样暂停半年优先过闸资格,并纳入企业诚信经营行为监管处理。
文件下载:
关联文件: